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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序开展

核心提示: 8月31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自渭南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开展以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8月31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自渭南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开展以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8月11日,渭南市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清查数据录入工作,并完成上报。

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一项基础性、科学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通过组织开展渭南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渭南市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各县(市、区)灾害综合风险水平,将为市、县、镇三级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2年底,完成调查、评估、区划,形成普查成果。普查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承载体调查、历史灾害调查、综合减灾能力调查等灾种。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2020年10月15日,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对渭南市的普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2021年1月,市普查办印发了《渭南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职责及人员组成》和《渭南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全面完成了普查办工作专班的组建工作,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全面展开。

5月中旬,渭南市组织各县(市、区)普查办负责同志赴北京房山区(国家试点)考察,学习了开展普查工作的方法和经验;8月2日至4日,渭南市举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培训班;8月13日,渭南市召开全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会议,市领导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普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迅速行动,快速进入状态,做到“三个聚焦”,准确把握普查着力点,高效推动普查工作任务。各部门要扎实做好普查各项工作,切实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为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普查工作添砖加瓦。

在本次应急管理系统清查工作中,各县(市、区)、市直各成员单位都能严格把好普查数据来源第一道关口,全面细致地做好了数据采集和审核工作,确保了应急管理系统清查工作顺利推进和实施。目前,渭南市应急管理系统清查数据录入6924项,其中承灾体信息4063项,减灾能力信息2861项。此次清查任务的完成,为下一步深入开展普查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市普查办将落实普查工作经费,从根本上保障普查工作的顺利推进。积极开展普查宣传工作,将在用好大型显示屏、宣传车、电视、报纸、广播等宣传载体,循环播放自然灾害普查宣传海报、口号和标语的同时,线上同步进行宣传,在微信公众号、网站开设专栏,定期发布普查相关内容和工作动态。通过微信工作群、朋友圈、短信等,将灾害普查宣传深入群众生活,以线上线下相结合、多形式多渠道的方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为进一步开展普查工作营造良好宣传氛围,不断提高社会大众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

在即将开始的应急管理系统后续普查工作中,市普查办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力度,为各县(市、区)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并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普查,普及普查知识,组织帮扶干部、镇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社会志愿者等参与普查工作。同时,加强技术统筹指导,按照“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将任务分解延伸至乡镇村社和具体调查对象,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圆满完成此次普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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