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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陕西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名单公布 渭南市两个集体3名个人获表彰

3月4日,省委宣传部印发了《关于命名2020年度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命名了一批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岗位学雷锋先进个人。渭南市两个集体3名个人榜上有名。

据悉,此次荣获“2020年度陕西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表彰的两个集体分别为渭南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大荔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渭南市财政局行政科科长王阿娟、白水县扶贫信息监控中心主任李宏、合阳县凤凰路小学一级教师刘艳妮3名个人被评为“2020年度陕西省岗位学雷锋标兵”。

《决定》要求,被命名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坚持立足岗位学雷锋,走向社会学雷锋,始终做雷锋精神的忠实实践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全市各级各部门和服务行业要以学雷锋先进典型为榜样,牢记责任使命,主动担当作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精神、创新发展拓荒牛精神、艰苦奋斗老黄牛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多样化,以新时代追赶超越的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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