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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

自3月1日起,《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

2020年,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年度立法计划安排,主要围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开展立法,市人大常委会经过三审上报省人大后,2020年11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通过了《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这部法规是渭南市按照全国人大、省人大新时代立法工作要求,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出台的又一部重要法规,之前已经出台了湿地保护、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条例。

据了解,《条例》共26条,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适用范围、数据共享、防尘措施、法律责任以及各部门职责都作了非常明确的规定。该《条例》的出台施行,对改善渭南市生态环境,不断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指数将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下一步,渭南市将持续推动《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落地生根,增强建筑企业及群众防尘意识,不断改善大气环境,推动渭南市加快追赶超越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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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悦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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