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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发布关于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渭应疫领办发〔2020〕213号

关于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近期,北京市连续多日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辽宁、河北、四川等省份均报告发现关联病例。为最大限度防止疫情在我市传播,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5月30日起,对与北京确诊病例行程有交集或有新发地批发市场、京深海鲜市场等地活动史的,以及国内高风险地区来渭返渭人员,一律集中隔离14天,一律开展2次核酸检测。

二、6月14日起,对北京及国内中风险地区来渭返渭人员,一律进行核酸检测(认可3天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和14天居家隔离,并纳入社区健康管理。5月30日至6月13日,对北京市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外,其他北京来渭返渭人员要主动申报、主动核酸检测,并由社区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三、渭南境内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要严把入渭关口,严格落实体温测量、健康码查验等措施,做好北京等中高风险地区来渭返渭人员信息登记及推送工作。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迅速规范处置。

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预检分诊,充分发挥发热门诊、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的“前哨”作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坚持所有发热患者一律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所有发热门诊要对就诊患者进行登记,一律扫码、测温、留观,一律开展核酸检测。

五、加强对辖区内农贸批发经营市场、商品流通市场和公共活动场所的疫情防控监管,迅速开展肉类、海鲜产品和外环境采样检测,落实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时清理环境卫生死角。

六、广大市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暂缓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按照渭南市的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八、对有北京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瞒报、不报,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及单位责任。

渭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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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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