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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起渭南车管所有序恢复车管窗口业务办理工作

核心提示: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自3月2日起,逐步有序恢复车管窗口业务办理工作。

广大群众:

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正常生产秩序,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自3月2日起,逐步有序恢复车管窗口业务办理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业务办理

自 3月2日起,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将逐步有序恢复各项车驾管业务办理工作。复工复产重点企业有应急业务、批量业务等特殊需求的,可提前向支队车管所申请预约办理。

二、窗口业务实行预约办理

自3月2日起,支队车管所业务大厅窗口现场办理业务将逐步恢复。需要到窗口办理车驾管业务的人员应当采取“实名制”预约方式,通过“渭南车管所”微信公众号中“掌上车管”业务预约模块进行预约(预约平台3月1日起开通)。预约成功后,申请人在预约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办理相关业务所需资料前往支队车管所业务大厅、大中型机动车业务办理处或支队车管所院内“一站式上牌通道”办理相关业务。

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请按照车管所工作人员的现场指挥引导,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自觉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车辆消毒后,按指定路径进入业务大厅或者通道。按照“一事一人办理”的原则,无关人员不要陪同。在窗口办理业务时要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即办即走,尽量减少逗留时间。如有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一律不得进入车管所及大中型业务办理处院内,所预约的业务不予受理,并按照经开区管委会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联系相关部门予以处置。

三、部分车管业务可延期办理

(一)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进行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或者已在互联网预选了号牌号码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等情况,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以后办理。对于因疫情导致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延长注销期限,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二)支队车管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及满分学习教育,支队车管所机动车转入、转出、辖区内转移等业务仍处于暂停受理状态,恢复时间将另行公告。疫情期间无法参加考试导致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到期的,统一延长有效期限,群众可选择在疫情结束后继续学习驾驶,保障学车考证权益。

(三)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时办理机动车检验业务的,确有因生产生活需驾车出行的,公安交管部门不予处罚。

四、大力推行车驾管业务网上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群众若需处理电子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申领临时号牌、免检合格标志、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等,请自行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ntg.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进行网上办理,牌(证)、标志等选择邮寄送达。

五、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交警大队车管所恢复窗口业务办理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

因疫情防控需要,短期内办理车驾管业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非紧急特殊需要,建议广大群众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再前来窗口现场办理相关业务。

民警提示:如您有车驾管方面的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913-12123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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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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