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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教育局关于推迟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渭南高级中学、渭南初级中学:

1月25日,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为全力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经市教育局研究,现就调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通知如下:

一、推迟中小学幼儿园(含看护点)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趋势另行通知,未通知前各县市区和学校不得自行开学;各校各年级均不得组织补课、答疑、辅导等各类聚集性活动。已经安排的高三年级寒假补课的县市区和学校要一律停止,不得安排毕业班学生或由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学生集中自习或返校活动。

二、暂停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各县市区要要加强对校外培机构的管理,加强督导检查,对违规组织学生线下培训的机构要从严从重处理。同时,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取得家长和学生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妥善处理好教学计划调整后的相关问题,并按规定做好解释退费等工作。

三、各县市区要落实属地防控责任,针对推迟开学指导学校科学制定教育教学和管理方案,引导家长做好学生在家期间的学习活动。

四、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要建立健全推迟开学的工作体系,根据本校学生实际,科学合理制定学生学习课表和生活指南,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通过电话、网络、微信群、QQ群等方式做好学生的答疑解惑和指导。要特别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切实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五、各级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要提前制订春季学期开学的工作预案,要创造条件设置校园隔离区域,提前准备防控所需消毒、洗涤、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等疫情防控物品。

六、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第一时间将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和全体师生中,并加强督导和监管,设立举报电话,对违反上述要求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渭南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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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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