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编热线:0913—3362222

投稿邮箱:wnw0913@163.com

首页 > 新闻资讯 > 本网新闻 > 正文

渭南市财政累计拨付5132.8万元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组图)

渭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系列报道之七

核心提示: 2月3日,渭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发布会。

2月3日,渭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发布会。记者 杨大君 摄

渭南网(记者 杨大君 实习记者 曾昕韵)2月3日,渭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发布会。渭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晓京通报了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举措、成效和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疫情防控工作的隔离救治、市场供应、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有关情况。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祖亮主持。记者从新闻发布会获悉,截至2月3日8时,全市共报告确诊病例6例(临渭区4例,蒲城2例)。追踪到密切接触者461名,均已采取隔离医学观察。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周庆华介绍了市财政局在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面采取的保障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渭南市各级财政部门立足财政职责,加强统筹谋划,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把中省财政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经费保障政策落实到位、预算安排到位、资金拨付到位,监督管理到位。主要采取了三方面的措施。

一是加强经费保障。制定经费保障应急预案,印发了库款保障政策,加强库款调度与监测,开辟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加快资金拨付,足额保障防控工作必须经费,确保不因经费问题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保障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截至目前,全市财政已累计拨付资金5132.8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

二是实施政府采购便利化。为了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效率,市财政积极落实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政策。规定使用财政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积极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是全面落实保险待遇政策。第一个是落实患者医疗费用补助政策。对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报销后,剩余个人负担部分由各级财政全额予以补助。对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现有医保政策报销后,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市财政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第二个是联合医保部门,明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取消异地就医报销比例调减的相关规定。将所有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必须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陕西省医保支付范围,不受限定支付标准限制。第三个是落实疫情防治人员保障政策。对因履行工作职责,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截至目前,已通过市级财政专户及时拨付医疗保险基金2.09亿元,其中市中心医院1000万元,用于患者医疗救治费用报销需要,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渭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晓京通报了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举措、成效和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记者 杨大君 摄

渭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祖亮主持。记者 杨大君 摄

渭南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周庆华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以介绍。记者 杨大君 摄

2月3日,渭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发布会。记者 杨大君 摄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责任编辑:曾昕韵
0
本网站部分图文信息转载于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及时删除。网站法律顾问:陕西圣达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刚庆
技术支持:渭南青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www.0913wnw.com 媒体支持:陕西网渭南站 投稿信箱:wnw0913@163.com 新闻热线:0913-3362222 网站备案:陕ICP备14011189号-2
  陕公网安备 61059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