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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城区现有学校不再设立小学附设幼儿园(学前班)

核心提示: 7月6日,记者从临渭区教育局召开的2019年“幼小衔接”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2019年秋季开学,临渭区凡城区现有学校不再设立小学附设幼儿园(学前班)和幼儿教学点,目前,渭南城区的16所小学附属幼儿园将全部撤销。

渭南日报 记者 魏宝宝 见习记者 吕洁

7月6日,记者从临渭区教育局召开的2019年“幼小衔接”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2019年秋季开学,临渭区凡城区现有学校不再设立小学附设幼儿园(学前班)和幼儿教学点,目前,渭南城区的16所小学附属幼儿园将全部撤销。

渭南城区的16所小学附属幼儿园将全部撤销

按照陕西省第二学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要求,2019年秋季开学,凡城区学校和乡镇中心小学不再设立附设幼儿园(学前班)和幼儿教学点,目前渭南城区的16所小学附属幼儿园将全部撤销,本届幼儿凡年满6周岁的按照划片入学原则就近入学,年龄不够6周岁的继续到幼儿园接受教育。“做好幼小衔接推进工作是规范办学的趋势,教育发展的必然,区域教育的实际,幼儿健康成长的需求。临渭区教育局党工委书记、局长邢唯远表示,要求全区幼儿园规范招生,各小学、幼儿园要做好双向衔接,小学坚持“零起点”教学、幼儿园坚持科学保教,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推动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有机衔接,平稳过渡,进一步促进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严禁3周岁以下及6周岁以上幼儿入园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小学附设幼儿园(学前班)、幼儿教学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我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各公民办幼儿园严禁招收3周岁以下及6周岁以上幼儿,开设小小班及学前班。要严格按照小班满3周岁、中班满4周岁、大班满5周岁进行招生编班;幼儿园不得在幼儿大班结束后开办学前班或以其他名义开设超龄班,要耐心为本学期已登记上学前班的幼儿家长做好政策的解释和宣传,确保撤销学前班工作稳妥实施。

幼儿园严禁违规招生 严格按标准收取保教费

各类公办幼儿园严禁违规招生宣传或欺骗性宣传;严禁将幼儿入园与小学招生入学挂钩;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园考试;禁止任何幼儿园以许诺附条件等形式,采用恶性竞争的方式违规招生。各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的收取要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渭价发〔2014〕133号)标准;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保育教育成本合理确定,报送当地价格、教育部门后收取,不得超标准收费。

幼儿园禁止借机恶意涨价

各幼儿园不得借取消学前班之际恶意涨价,不得提前收取任何费用。要制订规范的收费公示牌,常年在园内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性收费收支情况及监督电话,接受家长与社会监督。为规范全区幼儿园办园行为,切实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全面提高保教质量,若幼儿园发生借机恶意涨价情况,可拨打临渭区教育局学前办电话0913-2669030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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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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