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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电采暖居民供暖季可申请采暖优惠电价

核心提示: 11月1日,记者从国家电网渭南分公司了解到,渭南市内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电热膜等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经用户申请和电网企业认定后,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用电量均执行居民阶梯第一档电价。

11月1日,记者从国家电网渭南分公司了解到,渭南市内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电热膜等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经用户申请和电网企业认定后,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用电量均执行居民阶梯第一档电价,即每千瓦时0.4983元,年内其他月份执行相对应的居民阶梯电价,居民可在当地供电营业厅申请。

渭南电采暖居民供暖季可申请采暖优惠电价

据了解,用户需要提前5个工作日到就近的供电营业厅申请办理,用户办理时,须持户主本人身份证、与用电地址相符的房屋产权证书或宅基证、物业办和小区管理单位(街道办、社区或村委会)提供的非集中供热证明和近期电费缴纳证明(可凭电卡至就近营业厅打印),未办房产证的用户须出示与用电地址相符的购房合同,若租赁房子的用户,须出示户主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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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记者还从供电营业厅了解到,采暖政策于符合条件的客户手续办理成功后的下个月起执行。对在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间开始执行(或取消)电采暖电价政策的“一户一表”居民客户,其阶梯档位按照实际月份数计算,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如:“一户一表”居民客户12月15日起执行电采暖电价政策,则其阶梯年内阶梯月数为9个月(免阶梯月份为1月-3月);“一户一表”居民客户12月15日起取消执行电采暖电价政策,则其阶梯年内阶梯月份数为10个月(免阶梯月份为11月-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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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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