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编热线:0913—3362222

投稿邮箱:wnw0913@163.com

首页 > 新闻资讯 > 热点摘报 > 正文

外卖小哥送餐撞垃圾堆身亡 道路管理人被判赔58万

核心提示: 外卖平台的送餐员在一次夜间骑车送餐过程中,因车速过快,撞到了路边一堆建筑垃圾上,最终抢救无效身亡,其父母将路段的产权人和施工方诉至法院。

外卖平台的送餐员在一次夜间骑车送餐过程中,因车速过快,撞到了路边一堆建筑垃圾上,最终抢救无效身亡,其父母将路段的产权人和施工方诉至法院。新京报记者上午从通州法院获悉,法院判令道路产权人赔偿死者家属58万余元。

送餐员刘某的父母称,刘某作为家中次子,是家庭主要劳动力之一,他的死亡,给整个家庭造成极大的精神及经济压力。庭审中,涉事路段的产权人作为被告答辩称,路段的工程已承包给被告二施工方,且刘某发生事故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且没有佩戴头盔,系其不遵守交通法规所致,因此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而被告二施工方则称该路段在事发时已竣工验收,且已完成交付工作,因此亦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因公共道路堆放建筑垃圾,妨碍到刘某通行,因无法确定实际堆放人,故应该由涉案道路的管理养护部门承担过错侵权责任,被告一作为该路段的产权人,对该路段有养护管理义务,故应该由其承担侵权责任。因涉案道路已经通过竣工验收,道路已经通车,原告方要求施工方承担侵权责任的主张,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综合考虑事故中刘某的违法行为及现场道路通行状况,确定由刘某承担50%的责任,被告产权人承担50%的民事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令道路产权人赔偿刘某的父母58万余元。

本案主审法官也提醒,外卖送餐员和快递员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骑电动车或摩托车一定要佩戴头盔,同时控制车速,注意行人和障碍物。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责任编辑:杨大君
0
本网站部分图文信息转载于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及时删除。网站法律顾问:陕西圣达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刚庆
技术支持:渭南青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www.0913wnw.com 媒体支持:陕西网渭南站 投稿信箱:wnw0913@163.com 新闻热线:0913-3362222 网站备案:陕ICP备14011189号-2
  陕公网安备 61059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