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编热线:0913—3362222

投稿邮箱:wnw0913@163.com

首页 > 新闻资讯 > 渭南新闻 > 正文

渭南市6家获评省级园林式单位 富平占半数

核心提示: 2月27日,记者从富平县政府获悉,该县三家单位入选“2017年省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占全市一半。

2月27日,记者从富平县政府获悉,该县三家单位入选“2017年省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占全市一半。

截图来自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近年来,富平县大力开展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同时,积极开展省级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创建活动。2017年,依据《陕西省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审查程序》和《陕西省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标准》,在设区市主管部门考核推荐、省住建厅资料审查并组织各地市实地交叉检查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定,我市6家单位入选省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其中富平县有富平中学、再回首污水处理场、和谐园小区等三家单位(小区)入选,占全市的50%。

省住建厅要求,被命名的省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巩固提升建设成果,为全面推动城乡人居生态环境建设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各地市要进一步加强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单位和居住区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相关要求,严把审批、监管和验收关,搞好单位和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陕西省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全面改善人居环境,为加快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责任编辑:苏悦
0
本网站部分图文信息转载于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及时删除。网站法律顾问:陕西圣达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刚庆
技术支持:渭南青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www.0913wnw.com 媒体支持:陕西网渭南站 投稿信箱:wnw0913@163.com 新闻热线:0913-3362222 网站备案:陕ICP备14011189号-2
  陕公网安备 61059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