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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食药局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集中整治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质量监管,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从即日起,市食药局对我市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开展为期4个月的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质量监管,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从即日起,市食药局对我市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开展为期4个月的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

此次整治的重点范围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违法回收或参与回收药品,销售回收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非法购进医疗机构制剂并销售;购进、销售假劣药品,或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销售;以中药材及初加工产品冒充中药饮片销售,非法加工中药饮片;存在出租、出借柜台等为他人非法经营提供便利的行为;销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疫苗等国家明令禁止零售的品种;非定点药店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违反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导致流入非法渠道等现象。

市食药局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制定出符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的整治实施方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经营活动,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违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撤销GSP证书,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通过此次整治,规范零售药店和诊所药品购进渠道、储存条件及药学服务,查处药品销售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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