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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一13岁少女晚上见网友 遭到26岁男子强奸

核心提示: 陕西省白水县县城南边有一座铁路桥,因为距离县城比较近而且风景优美,一度成为年轻男女谈情说爱的好地方,然而最近几个月以来,这里却频频出事,有情侣吃醋大打出手的、有想不通跳桥殉情的,甚至还有强奸幼女的色狼频频闪现,今天的故事就从一年前一起案件说起。

陕西省白水县县城南边有一座铁路桥,因为距离县城比较近而且风景优美,一度成为年轻男女谈情说爱的好地方,然而最近几个月以来,这里却频频出事,有情侣吃醋大打出手的、有想不通跳桥殉情的,甚至还有强奸幼女的色狼频频闪现,今天的故事就从一年前一起案件说起。

13岁幼女夜半遭强奸

2016年10月28号下午,一名中年妇女带着自己13岁的女儿来到白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称自己的女儿前一天晚上被人强奸了。

报案人王女士非常气愤,小女孩却吓得浑身发抖,一句话也不敢说,王女士说的话是真的吗?她家年仅13岁的女儿真的被人强暴了吗?白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民警,立即带着13岁女孩王某来到白水县医院进行妇科检查,很快便有了结果。

同时,白水县公安局的法医还在13岁女孩王某的阴道内,提取了部分人体分泌物,经过初步检查,这些体液中竟然含有男人的精子。结合新鲜的处女膜破裂伤,警方确认受害人的确遭到性侵。随后民警们带着受害人王某,从她们家租住在白水县的城中村开始,沿着她当天晚上的活动路线,一路查找,来到白水县城南郊一座铁路桥旁边。

这是一条运煤的铁路专运线,现在很少有火车经过,此处风景优美而且非常僻静,便成了很多青年男女谈情说爱的地方,这座桥也被当地人誉为“情人桥”。在13岁女孩王某的指引下,民警们在距离去“情人桥”不远处一个小树林里,找到了色狼强奸受害人的第一案发现场。在案发现场民警们发现了几团被乱扔在地上的卫生纸,纸上还带有血迹。

随后民警们立即将案发现场提取的带血的卫生纸,以及13岁女孩阴道内提取的混合分泌物,一并送往渭南市公安局进行检验。确认案发现场卫生纸上的血迹就是13岁女孩王某的,除此之外民警们还在卫生纸上发现了男人的精液。这个精液和残留在受害人阴道里的精液属于同一个人。

经过民警们一天的心理疏导,小女孩终于向民警说出了自己被骗后,遭人强奸的全过程。

这个孙博究竟是谁?据受害人讲,她跟这个名叫孙博的人在网上用QQ已经聊了两天,对方自称是蒲城人,今年只有16岁,说的也是渭南当地口音,民警们立即调出渭南地区所有叫孙博的男子的户籍照片,让受害人辨认,结果却没有辨认出来。于此同时,白水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的民警,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迅速调出这个自称叫孙博的男子的QQ,一张稚嫩的脸孔一入眼帘。

从QQ资料上显示,这个自称孙博的人,网名叫“安然”,网上标注,他是渭南人,今年只有16岁。这个面向稚嫩的小男孩,是民警们苦苦寻找的强奸犯罪嫌疑人吗?

为了核实案件民警们再次找到受害人小王和她的母亲,据受害人讲,她就是和这个网名叫“安然”的网友聊天的,然而和她见面的却不是这个小男孩。这一点受害人小王的母亲似乎也非常清楚。

在询问的过程中,民警们惊奇的发现受害人小王的母亲,掌握的线索甚至比小王还要多,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案发时间是10月27号晚上9点多,受害人家属报案却在第二天下午,家属为什么不第一时间,来报案呢?在民警们的一再追问下,王女士终于道出了她的苦衷。

得知13岁的女儿小王被人强暴了,受害人一家三口,整整一个晚上都在痛苦中煎熬,一个引蛇出洞、报复杀人的计划也在逐渐酝酿。

为了骗出强奸自己13岁女儿的色狼,王女士以女儿的名义和那个网名叫“安然”的网友,在QQ上开始了“钓鱼行动”。

在与网友的周旋过程中,对方还给了王女士另外一个QQ号码,说这个号码是他哥哥的,强奸女儿的事都是他哥哥干的,有什么要求,可以直接找他哥哥聊,王女士很快加了对方提供的QQ号码为QQ好友,一开始聊天,对方便和王女士谈起了补偿的事。然而对方并没有回话,第二天一大早王女士抱着侥幸的心理在女儿的学校门口秘密守候,等待那个色狼的出现。

然而直到女儿中午放学回家,也没有见到那个色狼的出现。王家人抱在一起嚎啕大哭之后,痛定思痛,这才意识到他们自己行为的可怕!幸亏王女士一家迷途知返、最终选择通过法律手段严惩凶手,否则一旦嫌犯真的出现,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案发当天晚上正值周末,第二天不上学,受害人用父亲的手机上网进行QQ聊天时,一个网名叫“安然”的男子,主动和她聊天。对方说自己家如何有钱、他的学习成绩如何好,而且还会开车,这一切都让小王心生羡慕,心理上完全被这个所谓的“学霸”征服了,当对方发出邀请,要请她一起去县城吃大餐时,小王经不住诱惑,欣然答应了。半个小时后对方开车到小王家门口接小王,小王鬼使神差的上了对方的车。小王哪里知道她这一上车,竟然进入龙潭虎穴,然而此时的小王还浑然不知。

这是受害人第一次和网友见面,当时她非常害羞,没有敢看对方。当车开了一段路后,她发现接她的人不是QQ上认识的人。

犯罪嫌疑人突然加大油门,开车冲进附近一条偏僻的山道,13岁女孩小王吓得缩成一团,半个小时后,犯罪嫌疑人把车开到一片小树林里,对13岁女孩实施了强奸。嫌疑人在作完案后,还威胁受害人不要把这个事说出去,然后就用卫生纸把车上进行了清理,把受害人送回了家。

随后民警们在网上再度扮演女中学生,分别和“安然”以及他哥哥进行QQ聊天,很快发现破绽,在一个号码登录的时候另外一个号码就无法联系上。随后网安部门也证实了专案组民警的判断,网名“安然”的QQ和他哥哥的QQ,实际上都是在同一部手机上交叉使用的,“安然”所谓的哥哥就是“安然”自己,他是为了转移受害人的视线,才杜撰出来的一个哥哥。犯罪嫌疑人非常狡猾,他两个QQ和手机上登记的信息全部都是假的,很显然犯罪嫌疑人为了欺骗幼女实施强奸做了充分的准备。在犯罪嫌疑人的QQ里民警们发现了大批女性,几乎都是十三四对的中学生,犯罪嫌疑人的下一个目标又是谁呢?怎么才能尽快揪出这个色魔呢?

案发之后白水县刑警大队的情报组的民警,一直在对犯罪嫌疑人的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和梳理,逐渐从各类信息中刻画出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特征:犯罪嫌疑人自称孙博、网名“安然”、年龄在25岁左右、身高一米八左右、操渭南当地土话、皮肤粗糙、长相难看、用QQ聊天时错别字连篇,分析此人文化层次比较低,驾驶的黑色轿车比较破旧、爬坡时几度熄火,分析犯罪嫌疑人经济条件比较差,很可能是渭南当地的农村人。民警们立即调出半年之内白水县到浦城县蔡邓镇和洛宾镇的所有治安卡口监控照片。

随后民警们对这十辆后视镜上挂有特殊吊坠的黑色轿车进行逐一排查,其中一辆车号为陕EA7645的普桑轿车疑点重重。经过民警们仔细观察,这辆套牌车后视镜上挂的吊坠,和犯罪嫌疑人车上挂的吊坠,几乎完全一样,这辆车是民警们要找的嫌疑车吗?驾车男子又是否是,强奸13岁女孩的犯罪嫌疑儿女呢?怎么才能锁定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我们接着看。

虽然监控卡口照片虽然非常清楚,然而却只拍到驾车男子的半张脸,受害人很难认定这个司机就是强奸她的人。为了获取陕EA7645车司机的清晰照片,民警们调取陕EA7645车一年之内的所有卡口监控记录,司机的完整照片终于显露了出来。民警立即拿着监控照片让受害人辨认。确认这个人就是犯罪嫌疑人。

警方确认犯罪嫌疑人就躲藏在白水县西固镇,随后民警们拿着犯罪嫌疑人的截图照片在西固镇展开秘密调查,据一个蔬菜批发市场的员工讲,此人可能是个开饭店的小老板,经常在他这里批发蔬菜。民警通过工商税务部门对西固镇所有饭店进行查询,发现了一个叫贾二的人有重大嫌疑。

据民警们调查,犯罪嫌疑人贾二就是西固镇这家牛羊肉泡馍店的老板,案发后此人神出鬼没,很少在店里出现。专案组民警立即在这家泡馍店附近展开秘密布控,两天后一天夜里,嫌疑车辆突然出现在泡馍店后院,一组侦查员立即进店秘密侦查。

犯罪嫌疑人贾二被民警们当场擒获,随后民警们立即将犯罪嫌疑人押往白水县公安局,在警队里犯罪嫌疑人起初仍旧是百般抵赖。随后,经过DNA比对,强奸13女中学生的色狼的DNA和贾二的DNA完全吻合。不料几天后,记者在白水县看守所采访犯罪嫌疑人贾二时,贾二却突然反水。

犯罪嫌疑人口口声声说自己不是强奸,是受害人自愿的,岂不知无论受害人是否愿意,他的行为都构成了犯罪。

据民警们调查,受害人根本没有说过让犯罪嫌疑人和自己发生性关系的话,犯罪嫌疑人不仅对受害人言语恐吓,还对受害人实施了殴打、奸淫、拍裸照。事后还通过QQ聊天,威胁恐吓受害人,不许受害人将此事告诉给家人,不许报案,否则就将受害人的裸照公布于众,让受害人身败名裂!甚至还以裸照为威胁,要求受害人每个星期天都要陪他发泄淫欲。

据民警调查,网名“安然”和“安然”的哥哥都是犯罪嫌疑人贾二一个人扮演的,他在网络上标注的信息全部都是假的,目的就是诱骗幼女上当。犯罪嫌疑人贾二的行为严重的伤害了受害人的身心健康,受害人母亲毅然决定、坚决报警。犯罪嫌疑人贾二被抓获的第二天就已经被白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据记者了解犯罪嫌疑人贾二家住白水县西固镇东固村,他是家中的独子,今年只有26岁,初中毕业后没多久,便和家人在西固镇上开了一家牛羊肉泡馍店,生意惨淡,为了让贾二早日成家立业,家人还通过媒人给贾二介绍了一桩婚事,准备今年11月份结婚,谁也想不到就在结婚前夕,贾二竟然干出了如此卑劣的龌龊事。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犯罪嫌疑人拒绝采访,我们我发知道他奸淫幼女的真实目的,现在犯罪嫌疑人贾二因为涉嫌强奸幼女,已被白水县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作为未成年人特别是幼女如何避免此类案件的发生呢?

副政委张旭宏: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未成年人对这里面潜在的危害危险,无法预知和判断,这就要求社会、学校、家庭要加强教育、引导。

以往我们报道的因为网友见面而引发的抢劫、强奸等案件已经屡见不鲜,希望大伙在教育孩子时,一定要记住,不要让孩子单独和网友见面,不要在夜间单独出行,千万不要轻信陌生人。

案件来源:《法治微前沿》节目《情人桥边的罪恶》

首席记者:杨团会

策划:冯霄飞

实习小编: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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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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