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春运第一天,华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华山中队民警在310国道丁字路口西的春运执法检查站执勤时,发现一酒后驾驶新车。
1月13日中午,华山中队的民警在310国道丁字路口西的春运执法检查站进行执勤时,发现一辆无牌灰色标致车行驶至检查点,于是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并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该车驾驶员按照民警指示将车轻轻摇下一条缝,将驾驶证、行驶证出示给民警检查,民警对证件仔细检查后发现发现该车为新注册机动车,但车辆未悬挂号牌。民警询问该车驾驶员车辆号牌情况,驾驶员一直含糊不清,于是民警要求该车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在该车驾驶员打开车门的时候,民警闻到车内有酒味,且驾驶员满嘴酒气,民警随即将该男子带回中队做酒精测试。
经检测该男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60毫克,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后经民警询问得知该车驾驶员王某,他在1月12日晚上和朋友喝酒后回家,1月13日上午11时才起床,想着先一天喝的酒第二天应该没事。于是,他就驾车出去办事,没想到被交警查个正着,真是后悔莫及。
目前,华山中队已按照规定对王某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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