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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与榆林市签订粮食产销合作协议

核心提示: 为了切实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区域粮食安全,渭南市粮食局与榆林市粮食局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原则,进一步加强区域粮食产销合作,搞活粮食流通,建立区域粮食业务合作机制。

为了切实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区域粮食安全,渭南市粮食局与榆林市粮食局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原则,进一步加强区域粮食产销合作,搞活粮食流通,建立区域粮食业务合作机制。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通过两市间共同沟通协商,2016年11月29日下午,在渭南市政务中心签订了《渭南市榆林市粮食产销合作协议》。

渭南市是陕西省粮食主产区,主要粮食品种小麦、玉米自给有余,粮源充足,每年需要在确保本地粮食供需平衡的前提下,积极有效地组织余粮外销,不断扩展粮食购销渠道,将本地的粮食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而小杂粮产不足需。榆林市小麦稻谷产不足需,每年的粮食缺口特别是小麦及其成品产需缺口较大,玉米及小杂粮供给有余。两市在小麦、小杂粮产需方面有较强的互补性。这次合作协议的签订,将有力促进两地的国有粮食企业贸易往来,带动非国有粮食企业(包括加工企业和经营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以达到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加强宏观调控、保障市场供应和稳定价格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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