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记者从渭南市临渭区民政局了解到,按照相关文件,今年7月1日起提高该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12月底前将对全区所有低保对象补发7—12月新标准增加部分的补助金。
临渭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临渭区这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为:从今年7月1日开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50元/人·月,从405元/人·月提高到455元/人·月。城市低保依据困难家庭的月人均收入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对比,实行补差救助。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250元/人·年,从2250元/人·年提高到2500元/人·年。也就是说,年收入达不到2500元的农村困难群众都可申请低保救助。农村低保实行分档救助,目前共分3档:极困档执行标准从185元/人·月提高到205元/人·月;特困档执行标准从155元/人·月提高到175元/人·月;贫困档执行标准从100/人·月提高到120/人·月。
据了解,目前,临渭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贫困家庭4421户10336人;农村低保家庭12456户3350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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