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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起,渭南市妇幼保健院恢复部分门诊诊疗工作

广大患者朋友:

从即日起,渭南市妇幼保健院乳腺科、小儿外科、皮肤科门诊恢复接诊。请您就诊时配合做好以下事项并遵循医务人员的指导与建议:

1、如实告知发热(体温≥37.3℃)和/或呼吸道症状;

2、两周内有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3、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发病前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野生动物接触史;

5、发病前两周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6、身边人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7、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8、近两周内是否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情况,如:飞机、高铁、地铁、公共汽车等。

拐点尚未明确 防控不容松懈

渭南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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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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