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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盔一带”引领文明出行新风尚

韩城交警联合外卖企业以及志愿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劝导活动。

4月21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通知,自今年6月1日起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5月20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再次发布消息,要求各地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消息:6月1日起,我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佩戴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不断提高驾驶员的交通文明素养和守法意识。

戴好盔系好带文明出行我践行   

5月21日中午,朝阳大街和仓程路十字路口,骑行摩托车和电动车的人来来往往。记者随机观察了一个交通信号灯周期,1个方向路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数量为百余辆,不佩戴头盔仅有16人。

“我经常骑电动车,戴头盔是每次出行时必备的。”市民黄莉说,“我也会有意识地提醒家人出门的时候也要佩戴。”

“我们的头盔都是统一发放的,公司一直都要求必须佩带。”美团外卖配送工作人员雷若庚告诉记者,自觉佩戴头盔,是对自我安全的负责,更是自我保护的积极措施。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秩序中队中队长张宁介绍,和以往相比,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现象有所减少,市民出行的安全意识也随之提高。

渭南公安交警建议,市民在购买和使用电动车头盔时,要“看标准”“看外观”“看标签”“看尺寸”,不要贪图便宜,更不要使用工地上的安全帽代替,最好选择符合我国3C认证标准的头盔,确保出行安全。

为努力营造守秩序、创文明、保平安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今年4月以来,我市交管部门常态化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了所有高清电子设备,对摩托车闯红灯、摩托车超员、骑乘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汽车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曝光并依法处罚。  

“一盔一带”在行动交通安全“系”心间

当前,渭南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制作主题展板、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营造佩戴“一盔一带”氛围。全市13个交警(管)大队还同步直播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活动,组织快递、外卖等重点行业示范引领,倡导“一人一盔、安全守规”,营造安全文明交通新风尚。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处处长周剑成介绍,我市将持续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根据公安部最新要求,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不断提高驾驶员的交通文明素养和守法意识。

渭南公安交警倡议每一位驾乘人员都能把佩戴安全头盔、系安全带作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主动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文明出行的宣传者,做遵守交通规则的践行者,使“一盔一带”成为安全文明出行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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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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