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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法院:重拳出击追老赖 追究刑责促执行

核心提示: 为了提高执行效率,增强执行震慑力,进一步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澄城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进程中,始终将依法打击拒执罪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坚决破除影响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澄城法院集中研究涉拒执罪案件

渭南网(通讯员 王志升 齐明明)2016年3月以来,人民法院全面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今年是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为了提高执行效率,增强执行震慑力,进一步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澄城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进程中,始终将依法打击拒执罪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坚决破除影响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面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甚至不惜触犯刑法的突出行为。澄城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开展集中惩治拒执罪专项行动,建立和落实公检法协同打击机制,始终保持打击拒执罪的高压态势;统一研究分析案情,保证拒执罪证据充分;依法畅通诉讼渠道,确保对拒执罪精准打击;发布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推动形成对拒执行为的强大威慑力等。去年以来澄城法院共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6案7人,其中已判处3案3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1案,通过公安机关网上追逃5人,已抓获4人,有力的打击了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拒执犯罪庭审现场

叶某某与杨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澄城县法院判决杨某某赔偿叶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1475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叶某某于2015年2月11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杨某某将家中责任田交由他人耕种,以举家搬迁外地的方式长期逃避执行,执行人员3年来几十余次到其家中执行未果。后执行人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杨某某在浙江、江苏、上海等地多家金融机构均有开户记录,经调取银行交易明细,发现其银行账户变更频繁,不停的转移账户存款,导致无法对银行账户存款进行查控。被执行人杨某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叶某某提起刑事自诉,澄城法院通过公安机关对其网上追逃。2018年10月6日,杨某某在江苏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闻讯后的杨某某家属主动联系法院,与叶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并全部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叶某某对杨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刑事案件审理期间,经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查询,杨某某还涉及另一起执行案件,告知杨某某情况后,其家属亦主动履行了全部的案件款,后经法院审理判处杨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即时兑付案件款

李某某与惠某某、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澄城县法院判决惠某某、张某某清偿李某某借款本金74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惠某某、张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李某某于2013年1月30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惠某某、张某某多次对执行人员撒泼耍赖,对执行人员辱骂侮辱,经法院多次拘留训诫,二人仍我行我素,仍不配合法院执行,执行人员5年来几十余次执行未果。同时李某某与惠某某、张某某亦多次发生冲突,经公安机关多次处理未果,不久李某某因病去世,李某某的家人认为其死亡与惠某某、张某某有关,认为法院执行不力,不断在中省市有关部门进行上访。惠某某、张某某闻讯后长期躲避在外下落不明,2018年执行人员查询到惠某某、张某某偷偷购买房屋一套,法院依法进行查封。被执行人惠某某、张某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法院告知李某某的家人后,李某某家人提起刑事自诉,法院作出逮捕决定,经公安机关网上追逃,2018年10月25日公安机关将张某某在西安抓获归案,张某某被抓获后,惠某某慑于法律的强大威力投案自首,惠某某自首后对二人对抗执行的行为表示后悔,并多次向李某某的家人赔礼道歉。张某某、惠某某及亲属极力配合法院筹集案件款,经过与李某某家人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了全部义务,李某某家人对惠某某、张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该案尚未宣判。

近两年来,澄城法院通过追究“拒执罪”,开展以案说法等方式,宣传普及执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法律义务,预防和减少拒执、抗执行为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的社会氛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决保证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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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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