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编热线:0913—3362222

投稿邮箱:wnw0913@163.com

首页 > 政法 > 政法人物 > 正文

渭南中院副院长周稷关爱失足未成年人成长

“推一把不堪负重,拉一把助其成才,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11月14日,在某县某中学的校门口,一位孩子的母亲紧紧握住渭南中院副院长周稷的手,不停地说着感激的话语。“谢谢法官,让我的孩子有学上,谢谢给了孩子重新做人的机会。”这一感人的场景体现出渭南中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的具体行动。

11月13日下午17时,渭南中院少年审判庭突然接到经她们挽救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孩子所在社区的电话,该社区矫正机关负责人员称,该孩子因判缓刑被学校通知不能报名参加高考,此时离高考报名初审的时间仅剩一天,孩子家长及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均心急如焚,抱着一线希望求助于少年审判庭的法官,少年审判庭庭长连玲得知情况后立即向主管少年审判工作的周稷副院长作了汇报,周院长当即决定带领少年审判庭法官协调此事。

11月14日一大早,周稷副院长带着少年审判庭法官一行4人驱车深入某县,走访了该失足未成年人的家庭、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了解该失足未成年人的现实表现情况,与该失足未成年人所在学校沟通,宣讲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相关法律规定,某中学领导在知晓相关法律规定之后,欣然表示同意让孩子报名参加高考,且为该生所犯罪行的相关记录严格保密。

得到学校满意的答复后,周稷副院长和少年审判庭的法官们才安心了。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责任编辑:赵杏
0
本网站部分图文信息转载于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及时删除。网站法律顾问:陕西圣达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刚庆
技术支持:渭南青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www.0913wnw.com 媒体支持:陕西网渭南站 投稿信箱:wnw0913@163.com 新闻热线:0913-3362222 网站备案:陕ICP备14011189号-2
  陕公网安备 61059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