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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在渭南人员必须申领注册“渭南健康码”

关于加快“渭南健康码”推广和使用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形势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推进全面复工复产。按照国家卫健委要求,人人必须拥有健康码,并以健康码作为保证流动通行的凭证。我市已于3月20日发布《关于推广使用“渭南健康码”的通告》(渭应疫领办发〔2020〕152号),为进一步加快“渭南健康码”推广和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要求

1.人人必须申领注册“渭南健康码”,所有渭南市域内人员(含常住、暂住人口)以及拟返(来)渭人员必须主动申领注册。

2.已申领“陕西健康码”的人员可更换为“渭南健康码”。

3.停止使用市域内各单位自行开发的二维码(健康码)。

4.“渭南健康码”将与全国、全省健康码互认互通。

5.“渭南健康码”作为居民小区、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等所有活动场所的电子通行凭证。所有人员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各类交通工具必须主动申码、亮码,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测温、验码。

二、管理使用

1.各县市区要落实好属地管理原则,督促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迅速申领注册“渭南健康码”,实现“持码上岗,码上行动”。

2.“绿码”正常通行,与全国、全省联网后互通互认;“黄码”不建议出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和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出入居住地和复工场所;“红码”要按规定执行14天隔离管控措施。

3.各行业要落实好行业管理职能,加快“渭南健康码”的使用推广。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大厅;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及培训机构;卫健部门负责医院及各类医疗机构;交通部门负责火车站、客运站、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工信部门负责企业;民政部门和镇(街道)分别负责住宅小区、村(社区);商务和市场监督部门负责商超、农贸市场、个体户等;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图书馆、文化馆、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

4.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各类交通工具要对所有乘客测温、验码。

5.各级宣传部门要广泛开展“渭南健康码”的推广和使用宣传,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各种方式,引导公众积极申领注册,确保人员正常流动。

6.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必须在进出口明显部位张贴“渭南健康码”二维码。并确保在3月31日前做到“出入人员申码、亮码,管理人员测温、验码”。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推广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县市区和部门予以通报。

三、技术服务

1.“渭南健康码”由市委网信办开发运行,组织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协助各县市区推广和使用。

2.各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分别要指定专人担任健康管理员,负责与三大运营商联络人及时衔接,并落实好本辖区各检测点验码人员验码权限申请。

3.“红码”经各县市区卫健部门出具健康医学证明,并将有关人员健康医学证明信息报送当地运营商联络员(见附件)后,再为其进行相应转码操作。“黄码”进入渭南满14天后,身体无异常,系统自动调整为绿码。

附件:全市运营商及卫健部门联络人信息表渭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3月26日

(联系人:薛亮15619134680/张敬15619134880)

所有在渭南人员必须申领注册“渭南健康码”

附件:

全市运营商及卫健部门联络人信息表

所有在渭南人员必须申领注册“渭南健康码” 所有在渭南人员必须申领注册“渭南健康码” 所有在渭南人员必须申领注册“渭南健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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