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30日,韩女士在渭南高铁北站乘高铁外出时,不慎将价值数千元的品牌手机遗失,便立即向北站派出所的民警求助,经过警方调取监控视频,发现韩女士的手机是在候车大厅里不慎掉落遗失,随后手机被另一名旅客捡走,又乘坐开往太原的列车离开。
通过大量工作,北站派出所民警找到了这名捡走韩女士手机的旅客,并联系到了这名旅客所在列车的乘警,随即乘警向这名旅客说明情况,旅客便将手机交还给了警方。前后历时两个小时,当晚8点40分,韩女士在渭南北站领回了自己遗失的手机。
民警提醒大家,拾取他人丢失物品,在无法确定是遗失还是遗弃的情况下,拾取者应该先向公安部门报警,以确定物品的相关信息,如果企图强行占有,在失主和警方索要时拒不归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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