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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将列入渭南市民生“考卷”

核心提示: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今年,为配合做好我市物业立法相关调研工作,有效解决我市物业管理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我市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加强对物业行业的指导管理,并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今年,为配合做好我市物业立法相关调研工作,有效解决我市物业管理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我市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加强对物业行业的指导管理,并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将物业管理列入各级政府民生重点工作,列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强化协调管理、建立有效考核机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夯实各级管理责任,及时开展专项检查和督办整改工作,全面加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建立市、区(县)、镇(街道)、社区物业重大事项(信访处置)联席会议制度。将建设、房产、规划、执法、公安、消防、供电、供水、供热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明确牵头部门,落实各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合力,及时协调解决物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规范市、区(县)行业管理的基础上,突出强化街道、社区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创新小区管理,积极尝试社区主任(工作人员)在小区兼任业委会主任,建立日常街道、社区物业纠纷第一协调处置、监管制度。 

建立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系统。将原来的物业资质等级按三级、二级、一级对应录入,新成立物业企业在取得工商登记后,在区(县)级住建局备案,录入全市物业企业系统,由其服务小区所在地的社区、街道、区(县)住建局负责平时诚信和质量的动态管理,市级统一向社会发布诚信、服务质量状况。 

加快成立全市物业行业管理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相关职能,建立本市物业专业技术专家团队,建立和落实行业自律,物业行业相关法律咨询和问题调研、调解处理等。 

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管理。物业企业进驻小区,需进行物业招投标程序。通过年度审核和考评,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和市场退出机制,鼓励物业企业诚信升级、做大做强,提升行业整体品质。 

物业企业要和建设单位开展小区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明确现状和双方责任,确保小区在投入使用前,水、电、暖、气和各类公共配套建设规范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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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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