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澄城县财政局认真学习领会中省市有关政策精神,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上,结合县域实际需要,优化资金分配机制,调整资金使用重点及方向,健全资金监管措施,确保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合规性及有效性。
制定印发了《澄城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综合考虑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及结构,参照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在不同区域合理分配财政衔接资金。财政衔接资金首要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优先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全年农业生产发展类资金投入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兼顾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库款运行监测分析,一律优先保障财政衔接资金支出,相关业务一律优先办理。同时,根据需要及时召开资金支出推进会,对比省市通报进度找差距、找问题,压紧压实支出任务,提高了资金支出进度。在加强日常报账合规性审核、落实公告公示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印发《关于开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拟对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相应设置了考核指标及分值,及时发现并改进不足,促进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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