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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州区成功入选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

渭南网(通讯员 尚美玲)近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发布《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方案的批复》(简称《批复》),《批复》确定了河北省赵县等120个县(市、区)、北京市顺义区等8个市辖区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地区推进试点单位,陕西3个区县入选,其中华州区成功入选,也是渭南市唯一一个入选区县。

《批复》指出,本轮试点期限为2年,自2019年9月起至2021年底止。各地要指导试点单位按《通知》要求,结合实际修改完善试点方案,认真研究审核批复,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同时,要建立试点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形成支持合力,强化政策衔接配套,增强对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支持政策的精准性,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检查,确保按期保质全面完成各项试点任务。《通知》强调,各试点单位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跟踪调度,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扩大试点示范效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形成试点中期进展情况报告,2021年12月底前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分别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正式文件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据了解,目前华州区共注册登记农民合作社504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和百强社18家,市级示范社35家)。社员总数2.8万人,带动农户5.4万户,村级覆盖率达100%。经营范围涉及菜、畜、果、林、手工艺等领域,共注册农产品商标65个(其中,中国绿色环保产品1个,陕西省著名商标3个,渭南市知名商标1个),年销售各类农产品80万吨,产值12.8亿元。

下一步,华州区将以列入试点单位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合作社指导与服务管理机制,增强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更好地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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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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