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雷芳利 颜淼)为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落实好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工作制度,促进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和预防重新犯罪。元月6日,渭南市华州区司法局经过多方协调,将一名刑满释放的“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成功接回并妥善安置,实现了刑满释放重点人员的无缝衔接。
元旦前夕,渭南市华州区司法局到接华山监狱关于欲释人员李某帮教安置的函,被列为重点帮教对象的李某即将刑满释放,区矫正办迅速与下庙镇司法所衔接李某的安置帮教工作。经过了解核实,李某父母已故,家中无有住房,唯一亲属为其哥哥,长年在外地打工,多方联系后也拒绝接收;由于李某半年前因脑出血后遗症行动不便,并且李某有吸毒史,曾因实施偷盗行为被多次判刑,属于惯犯,要为其寻找一个适合的住所非常困难。
对此情况,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和矫正办的工作人员多次和当地镇政府、民政部门及村委会联系沟通,落实李某出狱后的居住、过度性生活问题工作;司法所与镇政府及安置帮教人员先后多次开会商议李某的衔接安置及后期安置帮教等工作。
在区司法局的协调安排下,李某刑满释放当天尽管是个周日,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会同镇司法所、村委会干部早早等候李某出狱,和监狱衔接人员办理了交接手续后共同将李某接回。
为防止李某再次走上犯罪道路,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其建立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并与李某进行了个别谈话,同时建立帮教小组,确定帮教责任人,制定了一套符合李某顺利回归、有效融入社会、防止再犯罪的帮教措施。
鉴于李某所处的困境,司法所向镇党委政府申请了1000元的临时救助金,用于租住临时居住的房屋以及购买过度性生活用品,镇民政办也送来了棉衣、棉被、米面油等各类生活用品。工作人员的行为温暖了刚出狱的李某,点燃了其对新生活的希望,李某表示,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改过自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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