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号,大荔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涉恶寻衅滋事案进行公开宣判。
今年一月份,被告人韩某、苏某、张某等人驾驶五菱宏光面包车,行驶至大荔县西新街夜市时,与高某、刘某驾乘的白色名爵小车发生剐蹭,在高某等人报警后等待交警处理时,被告人韩某、张某、苏某等人,共同对高某、刘某实施殴打,致二人轻微伤。之后又纠集他人在夜市和医院发生两次斗殴,造成6人受伤,影响恶劣,判处8名犯罪嫌疑人一年六个月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大荔县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共受理各类涉黑案件5案29人,已审结2案10人,有力地打击震慑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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