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日从富平县政府办了解到,由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环保部、水利部、农业部、科技部等11个部委联合公布的“全国首批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名录中,富平县成功入选。
据了解,开展示范区建设旨在突出创新、示范两个方面,积极探索生态保护与建设的规划实施、制度建设、投入机制、科技支撑等方面的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国家安排的相关专项资金、实施的相关政策措施,在同等条件下,各省(区、市)将优先安排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实施。下一步,该县将按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的评价内容和示范要点,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和政策争取力度,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示范区建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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