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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树标杆传递正能量

5月2日,《人民日报》头版刊登了由本报记者崔正博拍摄的临渭区交警岳蒲杰5月1日在大雨中坚守岗位的图片新闻后,在全市引起了强烈反响,这也是临渭区历时一年来在全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开展“渭南标杆”,传播正能量的一个缩影。

一直以来,临渭区注重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放大主流价值观的影响力。自2014年7月我市开展“渭南标杆”推荐评选活动,临渭区将评选推荐活动作为宣传临渭、推介临渭、展示临渭的大事抓细抓实,使“渭南标杆”评选活动成为全区的共识共动。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街镇部门全参与,村组社区齐动员,领导干部做表率、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层层推荐候选人。并把“渭南标杆”评选活动与“陕西好人”、“最美临渭人”、“区级道德楷模”等评选活动相结合,采取单位推荐、媒体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等多种渠道,深入挖掘推荐典型。对基层上报和全区评选表彰的先进人物进行层层筛选、逐个考察、公示。同时,组建了由“渭南标杆”候选人组成的“百姓宣讲团”,在全区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我身边”宣讲活动20余场次,通过标杆人自身的思想境界、一言一行来影响、引导市民,争做好人、学做好人。

通过严密的组织、广泛的宣传、积极地参与、严格的考核,有序的工作,临渭区先后筛选出34位“渭南标杆”候选人,推荐上报“渭南标杆”人物25人,进入月度人物榜20人。其中“恪尽职守的‘80后’交警”岳蒲杰便是2014年“渭南标杆”年度人物。临渭大队四中队荣获了2014年“渭南标杆”最高荣誉——团队精神标杆。此外,区司法局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殊荣,交警临渭大队获得“第四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张小侠荣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最美家庭”提名奖,肖卫等3人入围“陕西好人”榜,小学生王婷当选陕西省“最美孝心少年”;同时表彰了10位“临渭标杆”,这些先进人物不仅充分展现了临渭人的精神风采,还使全区上下形成了“人人崇尚身边标杆、人人学习标杆事迹、人人践行标杆精神”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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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白新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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